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的委托,对开发区重要医疗设备采购专项之九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KF-HW-1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重要医疗设备采购专项之九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
三、采购预算:4项:子包一人民币100 万元;子包二人民币130万元;子包三人民币60万元;子包四人民币3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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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B超 |
1套 |
100万元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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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 |
1套 |
130万元 |
三 |
1 |
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 |
1套 |
60万元 |
2 |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
1套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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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机 |
1套 |
30万元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子包一彩色B超、子包四呼吸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余的采购本国产品。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号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子包号序号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各子包号的投标报价高于各子包号的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各子包号的投标报价低于各子包号最高限价的60%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19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
的证明文件);
(四)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企业或总代理或经销商分别出具各子包、各序号唯一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五) 在广州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四)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1月15日8时30分起至 2010年12月6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12月6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7日下午14:30 整(注 14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0年12月7日14:3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何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
电话: |
020-38878648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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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3887976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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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
联系地址: |
广州萝岗区水西环路行政综合执法大楼B613室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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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广东发展银行白云机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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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101008512010005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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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