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医院检验科系统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SL-HW-1102)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医院检验科系统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L-HW-11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医院检验科系统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12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投标申请人在近3年内(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必须有承担类似规模医院实验室整体工程两次以上的业绩;
(三)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正本;
(四) 经审查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者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一)、(二)、(三)项目要求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3月17日8时30分起至 2011年3月31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4月6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7日下午2:30 时(注2: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1年4月7日下午2: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1年3月17日至2011年3月23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何小姐、吴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医院 |
电话: |
020-38878648/38878049 |
电话: |
020—86939798 |
传真: |
020-38879761 |
传真: |
020—86939798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康政路3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
开户行: |
广东发展银行白云机场支行 |
|
|
帐号: |
101008512010005884 |
|
|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