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应采购人要求,现就东莞广播电视台新大楼演播厅群制作系统(摄像机)等项目(子包一)【招标编号:东采公〔2011〕344号】招标文件内容做出如下修改: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31页用户需求书第2点“高清镜头设备:十二个广播级高清全伺服镜头,其中两个二十三倍以上的箱式高清镜头,两个便携式广角高清镜头,八个便携式普通高清镜头。以上镜头需配置全伺服控制器及安装支架”。
现修改为:“高清镜头设备:十二个广播级高清全伺服镜头,其中两个二十三倍以上的箱式高清镜头,三个便携式广角高清镜头,七个便携式普通高清镜头。以上镜头需配置全伺服控制器及安装支架”。
2.原招标文件第31页用户需求中第3点“演播室脚架设备:十二个脚架,其中两个是重型脚架,能同时安装箱式镜头、摄像机与大寻像器,并是气压或液压升降。其余十个脚架能同时安装普通高清镜头、摄像机与大寻像器。所有脚架需配置两支伸缩手柄及滑动滚轮一个”。
现修改为:“演播室脚架设备:八个脚架,其中两个是重型脚架,能同时安装箱式镜头、摄像机与大寻像器,并是气压或液压升降。其余六个脚架能同时安装普通高清镜头、摄像机与大寻像器。每套脚架需配置两支伸缩手柄及滑动滚轮一个”。
二、其他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F座1201-12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闫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9-2220888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9-22685857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回执
贵单位于 年 月 日送达的《关于东莞广播电视台新大楼演播厅群制作系统(摄像机)等项目(子包一)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书》已收悉。同意更改。
签收处: (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