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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LCWS-QX-1101)

更新时间:2011-08-15 [ 打 印 ]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昌市卫生局的委托,对乐昌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CWS-QX-1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昌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201.3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
采购货物内容
单位
数量
子包一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0
血球分析仪
10
子包二
台式B超机
3
手提式B超机
9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子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单个子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可以单独选择子包一或子包二进行参投,也可以同时参投全部子包。本次项目采购国产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四)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经销委托书(原件)
(五)    在广东省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 8月 13日8时30分起至 2011年 8月30 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授权经销委托书(原件)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 8月 31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 月 1日下午14:30 时(注 14: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1年 9月1 日下午14: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19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乐昌市卫生局
电话:
020-38878648
电话:
0751-5553276
传真:
020-38879761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联系地址:
乐昌市人民南路206号
邮编:
510610
邮编:
 
开户行:
广发银行白云机场支行
 
 
帐号:
101008512010005884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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