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1〕554号
2.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新院病床及推车采购
3.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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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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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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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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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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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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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医院新院病床及推车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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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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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2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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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医院或用户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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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a)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b)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具有经销代理权的供应商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c)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品牌信誉良好,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非广东省内工商注册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在广东省内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证明文件或代理机构文件证明);
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8月19日-2011年9月9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扫描的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公章)。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自带U盘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档)。如需要邮寄,应该交纳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后即发。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308800481538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森保支行
注:1)、此账号只受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不受理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6. 发售标书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09室;
联 系 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805816;
7. 投标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09:00—09:30
8.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09:30
9. 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楼;
10.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1.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须知第20点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
12. 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3.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69-22805816 0769-22208886
联系人: 李小姐 、闫小姐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09室;或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第一国际5号楼1511-1512室(即汇一城楼上)。
邮政编码:52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