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NRY-QX-1104)采购文件更正公告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 2011年 12月1日发布的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NRY-QX-1104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变化,现作如下更正:
一、 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中“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有生产企业出具的厂家负责售后服务的授权委托书。
变更为:(四)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有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代理销售证明。
二、 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表: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可选)(适用于非投标人生产的投标标的)
变更为:附表: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可选)(适用于非投标人生产的投标的,且无代理销售证书的)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电话: 020-38878648 传真: 020-38879761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5日
采购文件澄清/更正通知书回执
贵单位 2011 年 月 日送达的《关于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更正通知书》已收悉
收件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