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疫苗供货资格协议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编号:东采公〔2011〕925号
2.项目名称:东莞市2012年进口动物狂犬病疫苗供货资格协议采购
3.采购项目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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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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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采购机构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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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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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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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2年进口动物狂犬病疫苗供货资格协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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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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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将确定两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担疫苗总量的70%以上,第二中标人承担疫苗总量的30%以下,如果其中一家供应商供货出现问题无法正常供货,则全部从另一家供应商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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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采购的内容是协议服务资格的取得,并不代表服务已成交,协议服务有效期为:到此批采购货物供货完毕止,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标段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标段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4.交货地点: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用户指定地点。
5.中标人协议服务期为:到此批采购货物供货完毕止。
6.投标人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b.依法取得《进口兽药许可证》及《兽药经营许可证》;
c.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信誉良好,并且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d.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7.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2月29日-2012年01月18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扫描的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公章)。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自带U盘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档)。如需要邮寄,应该交纳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后即发。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308800481538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森保支行
注:1)、此账号只受理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购买费用,不受理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发售标书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09室;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805816;
9.投标时间:2012年02月08日上午9:00—9:30
1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02月08日上午9:30
11. 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楼;
12. 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须知第5条”要求提交。
14. 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5.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本次采购的其它相关信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69-22805816 0769-22208886
联系人:李小姐、闫小姐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09室;或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5号楼1511-1512室
邮政编码:52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