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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溪头镇卫生院、阳西县程村镇卫生院、阳西县儒洞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YJZC2012HW01】

更新时间:2012-04-28 [ 打 印 ]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阳西县溪头镇卫生院、阳西县程村镇卫生院、阳西县儒洞镇中心卫生院  的委托,对   阳西县溪头镇卫生院、阳西县程村镇卫生院、阳西县儒洞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YJZC2012HW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西县溪头镇卫生院、阳西县程村镇卫生院、阳西县儒洞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一: 阳西县溪头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全数字化高档全身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系统
1台

子包二:阳西县程村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母婴监护仪
1台
2
听力筛查仪
1台
3
婴儿辐射保暖台
2台

子包三:阳西县儒洞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十二道心电图机
1台
2
多参数心电监护仪
3台
3
听力筛查仪
1台

 
          投标人须对以子包为单位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2年4月28日至2012年5月7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    具有所投标主要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四)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有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    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五)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4月28日8时30分起至 2012年5月8日17时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七、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5月17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18日14时30分(注 14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阳江市东风三路38号景湖大酒店11楼1112小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2年5月18日14时3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阳江市东风三路38号景湖大酒店11楼1112小会议室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裴先生
电话: 020-38878648/38878049
传真: 020-3887976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邮编: 51061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44001400808053002564
采购人:阳西县溪头镇卫生院、
联系地址:阳西县溪头镇卫生院
采购人:阳西县程村镇卫生院
联系地址:阳西县程村镇卫生院
采购人:阳西县儒洞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地址:阳西县儒洞镇中心卫生院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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