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澄清修改通知【采购编号:东采公〔2012〕541号】
各潜在供应商:
应采购人要求,现就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东采公〔2012〕541号)做出如下澄清: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包二(原子吸收用分段流动微量注射附件1套)的配置要求增加:5. 主流品牌手提电脑一台:处理器2.3GHZ以上,硬盘500G以上,内存2G以上,独立显卡、网卡。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3年以上免费保修。
(二)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
由原来的: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五洲);
更改为: 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五洲);
开户银行及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变。
二、其他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第一国际5号楼1511-151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9-2280581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9-22685857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08月24日
回 执
贵单位于 年 月 日送达的《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澄清修改通知》已收悉,同意更改。
签收处: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