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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三次招标)招标邀请书(采购编号:DGHMZF-HW-1203)

更新时间:2012-08-28 [ 打 印 ]

 

1、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虎门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采购编号:DGHMZF-HW-1203) 采购所需的商品房作为虎门镇公共租赁住房。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index.jsp ,请打开本项目公告后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2年08月29日至2012年09月04日共五个工作日。
2、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
  
序号
货物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
数量
完工期
质保期
交货地点
1
公共租赁住房
商品房建筑面积必须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现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交房。毛坯房: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交房。
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东莞市虎门镇
 
3、 合格投标人指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提供的必须是现房,必须具有房地产权证,属于全新商品房暂没有房产证的,投标人须保证可按正常流程和期限领到房地产权证并提供保证书。(若投标人为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在本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且获得房地产权持有人的销售许可);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5、 招标文件于201208月29日2012年09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备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同时注明所能提供商品房的套数。
6、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7、 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10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
8、 投标文件于201209月21日上午8:30~上午9:30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9、 兹定于201209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
10、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5号楼1511-1512室
11、    洽购招标文件:
    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5号楼1511-1512室(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先生、黄小姐
    话: 0769-22208886
    真: 0769-22685857
 
12、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5号楼1511-1512室
联 系 人: 胡先生、黄小姐
    话: 0769-22208886
    真: 0769-2268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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