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服务

招标代理

您所在位置:首页 > 采购服务> 招标代理 > 澄清公告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澄清修改通知【采购编号:东采公〔2012〕589号】

更新时间:2012-09-10 [ 打 印 ]

 

各潜在供应商:
       应采购人要求,现就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采购编号:东采公〔2012〕589号)招标文件中的售卖时间及评分要求做出如下修改: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招标文件中的售卖标书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12年09月26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更改为: 2012年09月2717:30(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第22页商务部分评分中第4点的评分要求:
由原来的:2010年以来投标人负责的行政机关和机关事业单位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23分。
更改为:2010年以来投标人正在管理的行政机关和机关事业单位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23分。
二、其他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第一国际5号楼1511-151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9-2280581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9-22685857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09月10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