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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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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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手持台
基本功能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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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手持台提供:单呼、组呼、全呼、广播呼叫、优先呼叫、紧急呼叫、报警、动态重组、短信传输、遥毙、遥晕、复活以及漫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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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基本功能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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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提供:讲话方识别、单呼、组呼、全呼、广播呼叫、组呼迟入、组呼并入、紧急呼叫、短消息、强插、强拆、监听、遥毙、遥晕、复活、动态重组和取消、告警、环境侦听、用户鉴权、网络管理、全网通话录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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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短波互联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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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提供与短波电台的直接互联互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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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卫星互联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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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提供与卫星通信系统等异形通信系统的直接互联互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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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网外调度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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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提供集群网外用户(短波、卫星、其他异形通信系统用户)的指挥调度功能:呼叫限制、会议组织、人工/自动呼叫转接、应急预案管理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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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移动性要求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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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应实现便携、抗震、防撞、模块化结构功能,其承载机柜或容器应通过第三方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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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小型化要求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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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满足标准机柜尺寸,并满足小型化要求:
两载波四信道基站系统高度不大于5U,深度不大于600mm,以方便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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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快速维修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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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在机动工作状态下,不打开后背即可实现快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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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自主性供电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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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外接电源情况下,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专属电源供电时间能维持3小时以上,移动手持台电池工作时间达到16小时以上(手持台在5-5-90工作循环及高功率发射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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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性能和功能要求应在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脱网独立工作状态下实现;
2.投标人应对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性能及功能要求提供详细的应答,主要部件技术参数的来源应提供明确的计算依据,未提供的按不满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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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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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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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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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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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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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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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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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性:(10分)
按照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所述的技术先进程度进行评分, 在0-10分范围内评分,分别按所投产品在系统网络结构、基带技术及射频技术上的技术先进性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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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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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性能、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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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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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所述的性能及功能实现的程度进行评分,所投产品应满足用户需求中产品性能、功能具体要求所描述的要求,如有不能满足者则相应扣分,具体每项要求评分标准参照用户需求表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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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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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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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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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所述的运行保障措施进行评分,应符合广东省人民防空数字集群建设运行保障及维护管理的要求,投标人应切实做好系统使用培训和运行管理方案,具体从以下方面提供保障措施:
1 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的措施;
2保障系统高效运行的措施;
3 建成之后,应提供1年质量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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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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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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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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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格方法:
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8%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格=核实后的投标总价-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核实后的价格×6%;
(2)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以提交的中小企业申明函为准,投标人及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均应提交)。
2.将评委会校核后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定义为评标价格。取
各评标价格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格。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按以下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格/评标价格)×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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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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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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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项得分之和即为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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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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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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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手持台
基本功能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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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手持台提供:单呼、组呼、全呼、广播呼叫、优先呼叫、紧急呼叫、报警、动态重组、短信传输、遥毙、遥晕、复活以及漫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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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基本功能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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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提供:讲话方识别、单呼、组呼、全呼、广播呼叫、组呼迟入、组呼并入、紧急呼叫、短消息、强插、强拆、监听、遥毙、遥晕、复活、动态重组和取消、告警、环境侦听、用户鉴权、网络管理、全网通话录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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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短波互联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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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提供与短波电台的直接互联互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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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卫星互联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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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提供与卫星通信系统等异形通信系统的直接互联互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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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网外调度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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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提供集群网外用户(短波、卫星、其他异形通信系统用户)的指挥调度功能:呼叫限制、会议组织、人工/自动呼叫转接、应急预案管理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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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移动性要求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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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应实现便携、抗震、防撞、模块化结构功能,其承载机柜或容器应通过第三方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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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小型化要求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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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满足标准机柜尺寸,并满足小型化要求:
两载波四信道基站系统高度不大于5U,深度不大于600mm,以方便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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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快速维修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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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在机动工作状态下,不打开后背即可实现快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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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自主性供电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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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外接电源情况下,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专属电源供电时间能维持3小时以上,移动手持台电池工作时间达到16小时以上(手持台在5-5-90工作循环及高功率发射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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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性能和功能要求应在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脱网独立工作状态下实现;
2.投标人应对车载移动式基站系统性能及功能要求提供详细的应答,主要部件技术参数的来源应提供明确的计算依据,未提供的按不满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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