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SE-QX-1401)的更正公告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五洲公司招标网上发布的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SE-QX-1401)公开招标公告,现作如下更正: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现变更为: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具有所投标产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在广州地区有良好的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合作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至(四)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由此次给各位投标人工作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如有任何其它疑问,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3231552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传真:020-32315588 网址:www.wzyc5.com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变更通知书回执
贵单位于2014年 月 日送达的《关于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SE-QX-1401)的更正公告》已收悉,同意更改。
签收处(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