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中“★8.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5%作为履约金;项目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7%税点)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全额合同款;验收合格后履约金转为质保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
”更正为“★8.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5%作为履约金;项目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7%税点)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全额合同款;验收合格后履约金转为质保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戴先生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惠州市
电话:0752-2852991 传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电话:0752-2809944 传真:0752-2800380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