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SF-HW-140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4年海珠区防汛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 |
一 |
防汛物资 |
一批 |
40万元 |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所投产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8月19日8时30分起至 2014年9月9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9月9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 时(注9: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5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先生,周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
电话: |
020-32315525 |
电话: |
89886362 |
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89887473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海珠华洲路89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510320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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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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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