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编号:东采公〔2014〕653号
2.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预算:包A:人民币25万元;包B:人民币63万元;包C:26万元;包D:40万元;包E:30万元。
4. 采购内容:
包 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A |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
1台 |
25万元 |
B |
小儿心脏探头 |
1个 |
63万元 |
全数字化高档黑白超声诊断系统 |
1套 |
||
C |
超声骨密度仪 |
1台 |
26万元 |
D |
非接触性角膜内皮镜 |
1台 |
40万元 |
E |
微生物快速动态检测系统 |
1台 |
30万元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以包号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号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5. 项目完成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交货地点: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或用户指定地点。
7. 供应商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B、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具有经销代理权的供应商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C、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
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8.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8月20日-2014年9月8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文件现场检查、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文档(PDF文件格式)。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9. 发售标书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C座708室
联 系 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208886;
10. 投标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09:30—10:00
1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10:00
11. 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楼
12.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3.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须知第19点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
14.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5.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769-22208886
联系人:蔡小姐、徐小姐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C座708室
邮政编码:523107
传 真:0769-22685857 网址:www.wzy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