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ZXY-HW-141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血液中心部分医疗耗材III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采购总价限价 |
1 |
400ml一次性使用血小板常温保存袋 |
18000个 |
93.6万 |
本项目为采购国产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企业;
(二)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三)投标企业依法取得投标产品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投标的需具备生产企业的授权文件;
(四)具有所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注册文件;
(五)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备注:请各投标人凭以上(一)至(五)项证件及第五点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查后当场退回)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0月13日8时30分起至 2014年11月2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生产/经营许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产品注册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七、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11月2日17: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4日9:30时(注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4年11月4日9:30时 。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 020-32315556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 510610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 7443-0201-8260-0216-969
采购人:广州血液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越秀区麓苑路31号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