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暂行规程
(粤财采购〔2004〕27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确保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暂行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省财政厅。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暂行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确保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客观、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广东省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